
Anna's Archive宣布將於2025年12月20日以種子檔案格式發布約300TB的Spotify元資料和音樂檔案備份。此次發布包含一個擁有2.56億首歌曲和1.86億個唯一ISRC的元資料資料庫,使其成為目前公開可用的最大資源。
已存檔的音樂檔案包含 8,600 萬首歌曲,約佔所有收聽量的 99.6%。歌曲的優先順序根據 Spotify 的流行度指標確定,流行度大於 0 的歌曲將被重新編碼為 160 kbps 的 OGG Vorbis 格式,流行度等於 0 的歌曲將重新編碼為 75 kbps 的 OGG Opus 格式。錄製截止日期為 2025 年 7 月。元資料已於 2025 年 12 月發布,音樂檔案將以流行度分階段發布。 Anna's Archive 是一個完全開放的音樂保存庫,任何擁有足夠磁碟空間的人都可以進行鏡像備份。
從:
備份 Spotify – Anna 的博客
【社論】
這個項目提出了數位時代文化保護與版權之間的根本衝突。安娜檔案館此前一直作為學術論文和書籍的影子圖書館運作,但這是它首次涉足音樂領域。
從技術角度來看,值得注意的是,他們已經建立了一種抓取Spotify資料的方法,並將2.56億首歌曲的大量元資料以結構化SQLite資料庫的形式提供出來。與MusicBrainz的500萬個ISRC程式碼相比,他們龐大的1.86億首歌曲規模使其成為比任何商業平台都更全面的曲庫。
但法律風險很大:2025 年,網路檔案館因保存 2749 張 78 轉唱片而被起訴,賠償金額可能高達 6.21 億美元,最終被迫以未公開的金額達成和解。
Anna's Archive 已面臨多項法律訴訟,包括在比利時被罰款 50 萬歐元、在英國被高等法院勒令停用以及在德國被封鎖域名。除了違反 Spotify 的服務條款外,它還可能違反多個國家的版權法和規避技術保護措施的相關法律。
然而,他們指出的文化保護挑戰是真實存在的:像Spotify這樣的平台,由於許可協議的變更、地理限制以及藝術家要求移除作品等原因,其曲庫會不斷變化。依賴集中式服務意味著無法保證未來的存取權限。
透過種子文件進行去中心化分發會造成冗餘,而這種冗餘無法透過單一的法律行動消除。雖然這在技術上是一種有效的保存策略,但也完全剝奪了藝術家獲得報酬的權利。 Spotify 對每次播放收取約 0.003 至 0.005 美元的費用,而免費分發甚至連這微薄的收入來源也一併剝奪了。
這個項目不能簡單地用「保存或盜版」的二元對立來理解。它直接體現了永久保存數位文化遺產的公共利益與保護創作者權利的合法性之間的衝突。
[術語]
ISRC(國際標準錄音代碼)
ISRC是國際標準錄音代碼(International Standard Recording Code)的縮寫,它是一個12位數的國際識別碼,用於識別音樂和音頻錄音。 ISRC包含國家、註冊人、年份和序號,同一首歌的不同錄音版本會被分配不同的ISRC代碼。它是音樂版權管理和版稅分配的基礎。
激流
一種使用BitTorrent協定的檔案共用方法。 P2P技術允許使用者直接相互交換文件片段,而無需透過中央伺服器。由於檔案以分散式方式存儲,因此很難透過單一刪除命令將其完全刪除。
OGG Vorbis / OGG Opus
兩者都是開源音頻壓縮格式:Vorbis 專為音樂而設計,是 MP3 的流行替代品,而 Opus 則更新,在較低的比特率下也能保持高質量,因此適合語音通話和流媒體播放。
網頁抓取<br>一種自動從網站擷取資料的技術。它使用程式分析HTML並收集必要的資訊。許多服務在其使用條款中禁止網頁抓取。
影子圖書館<br>指未經許可收集和分發受版權保護內容的線上檔案庫。它們的目標是學術論文、書籍、音樂等,並聲稱消除訪問障礙,但實際上違反了版權法。
數位版權管理 (DRM)
數位版權管理技術:透過實施加密和存取限制來防止未經授權複製和分發內容的技術保護措施。
DMCA(數位千禧年版權法案)
美國數位版權法於 1998 年頒布。第 1201 條規定規避數位版權保護措施 (DRM) 屬於違法行為,違者將受到刑事處罰和民事賠償。
[參考連結]
安娜的檔案(外部連結)
一個整合了LibGen、Sci-Hub和Z-Library等影子圖書館的元搜尋引擎。除了書籍和論文,它還進軍了音樂檔案市場。
Spotify (外部連結)
全球最大的音樂串流服務平台之一,擁有超過 2.56 億首歌曲,正是這項計畫所支持的平台。
MusicBrainz (外部)
一個開源的音樂元資料資料庫。社區驅動的音樂資訊管理。 500萬個獨特的ISRC編碼。
互聯網檔案館(外部連結)
成立於 1996 年的非營利數位圖書館。它曾因保存 78 張唱片而遭到多家大型唱片公司的起訴,索賠金額高達 6.21 億美元,但於 2025 年以未公開的金額達成和解。
[參考文章]
Anna 的檔案庫備份了 Spotify:300TB,8600 萬首歌曲(外部)
本文介紹了互聯網檔案館的賠償案例。指出每首曲目的賠償金額約22.6萬美元,理論上相當於19.4兆美元。
如果您收到來自 Spotify 的此類電子郵件,您可能會感興趣(外部連結)
Spotify 將於 2025 年 5 月 15 日起修改其服務條款,明確禁止資料抓取和人工智慧模型訓練。
《數位千禧年版權法案》( DMCA)簡史(外部連結)
解釋 DMCA 第 1201 條的反規避條款。介紹一個案例,其中 YouTube 滾動加密規避被認定為 DRM 規避。
娛樂業的盜版及法律處罰(外部連結)
詳細說明了侵犯版權的民事和刑事責任,包括每件作品 750 美元至 150,000 美元的法定賠償金以及重罪門檻。
侵犯版權的處罰(外部連結)
版權侵權刑事處罰詳解。輕罪處罰包括最高一年監禁和10萬美元罰款,重罪處罰包括最高五年監禁和25萬美元罰款。
[編者註]
這則新聞凸顯了兩種正當價值之間的衝突:文化保護和創作者權益保障。數位內容很容易被企業隨意刪除,而未經授權的存檔則剝奪了藝術家的收入來源。
你認為我們應該為後代子孫保存音樂嗎?還是保護當代創作者才是我們的首要任務?這個問題沒有簡單的答案。然而,面對科技帶來的大規模備份的現實,或許我們應該認真考慮建立一套新的文化保護框架。